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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的規定

    來源:   發布人:nets   發布時間:2016-11-01

    近幾年海淘業務規模快速發展,大量海淘客使用郵政渠道寄遞海淘物品。海淘的物品都必須要經過海關,那么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的規定有哪些呢?下面物通網給大家介紹!

     
    什么是個人郵遞物品

     
    個人郵遞物品是指:按我國海關的規定屬于自用、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出境旅客分離運輸的行李物品、親友間相互饋贈的物品和其他個人物品。

     
    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應以自用、合理數量為限。海關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管理原則是:既方便正常往來,照顧個人合理需要,又要限制走私違法活動。據此原則,海關規定了個人每次郵寄物品的限值和禁止、限制郵寄物品的品種對郵寄進出境的物品,海關依法進行查驗,并按章征稅或免稅放。
    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的規定
     

     
    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的規定

     
   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,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,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關予以免征。

     
   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臺地區的物品,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;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,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。

     
   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,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。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雖超出規定限值,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。

     
    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,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。
    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的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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